常州市清潭体育中心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SW-GZB-2025005
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常州青奥体育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市体育竞赛和场馆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其常州市清潭体育中心保安、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预算:162.8万元/年,其中保安100.8万元/年、保洁62万元/年
1、本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保安100.8万元/年;保洁62万元/年;
2、工程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体育中心;
3、招标内容:清潭体育中心保安、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4、服务期限:3年
5、中标单位所用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管理,如遇到工资、工伤等纠纷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二、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采购活动的行为。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按约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能力,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报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通江南路259号凯信商务广场A座4楼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7日~ 2025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州市天宁区通江南路259号凯信商务广场A座4楼
*报名时需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账(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 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150000001483475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11月24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下午14:30-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下午15:00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下午15:00
因时间紧、任务重,本项目需提前开标。
九、开标地点:通江南路259号凯信商务广场A座4楼。
十、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江南路259号凯信商务广场A座4楼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人:居文鑫
电 话:0519-86608063
邮 箱:jsswxmgl@163.com
网 址:http://www.jsswxmgl.com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常州市清潭体育中心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W-GZB-2025005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保证金退还信息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开户银行必须填列开户银行具体分支机构名称。本地或异地的银行机构请参照如下填写:工商银行常州广化支行;工商银行无锡滨湖支行;工商银行安徽合肥双岗支行等。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可填列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信息。各投标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须提前书面告知本机构进行调整。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填写。 |
报名时间: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