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通江南路259号凯信商务广场2号楼A座4楼综合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三维采竞磋2021003
项目名称:2021年冻猪肉储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2万元
最高限价: 42万元
采购需求:为切实加强猪肉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储备猪肉在市场调控中的蓄水池作用,应对应急事态的有效投放、平衡物价,在储备期内必须保障合同约定的猪肉储备,储备总量为200吨。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肉类经营企业或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自营储存低温冷库,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网络领购
请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发送资料扫描件和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至邮箱(jsswxmgl@163.com),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招标费用转账截图;
4、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户名: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账号:1315000000148347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1年8月24日11:00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否则视为无效澄清或异议。
2.关于本次采购的事项若有所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补充公告或更正公共的形式发布在网上,因未能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引起的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常州崇信路8号
联系人:潘处
电 话:0519-85127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三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通江南路259号凯信商务广场A座四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居工
电 话:0519-86608063
附件1: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投标报名工作与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 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
接收采购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由被授权人本人在代理机构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年 月 日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